5)第1131章.辩法._摄政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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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后世,皆是认为美国的法律最为完善,而在美国的诸项法律之中又以税法最为完善。

  但结果是如何?美国的那些顶尖富豪皆是可以高价聘请顶尖律师为他们量身定计、利用各种方法逃税避税,经常会出现千亿富翁的纳税数额还比不上寻常的教师与消防员,而寻常百姓无力聘请律师相助,只能老实纳税,结果事实就是富人们在这场法律游戏之中占尽了便宜!

  更别说是大名鼎鼎的辛普森杀妻案,所有人都知道此人乃是真凶,但就因为他是百万富翁、有能力聘请顶尖律师,于是就可以无罪释放。

  赵俊臣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前,更还听过一个更好笑的新闻,就是一位阿拉伯王子在英国强迫某位女子发生关系,但最终英国法院却是裁定这一切都只是“滑倒后偶然误入”。

  无论法学本身是如何标榜自身公正,但现实情况则是——在没有外部压力的情况下,法律执行之际总是有钱有势之辈占尽便宜,无权无势之辈只能吃亏,无论古今中外,从来都是如此!

  眼见到杨洵再次陷入沉思,赵俊臣却没有放过,而是再次的连续提出了三个问题:“其实,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我认为应该首先探讨明白另外三个问题——首先,若是理论与现实情况出现冲突,那究竟是理论错了?还是现实错了?其次,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这两者究竟哪个重要?最后,究竟是法令服务于世人,还是世人服从于法令?

  在晚辈看来,若是无法想明白这三个前提,这场讨论就根本无法产生结论!”

  最终,杨洵依然是无法回答赵俊臣的疑问,只是问道:“这么说,相较于老夫的观念,甚至于相较于儒家学说,赵阁臣心中其实是更为倾向于法家学说了?”

  赵俊臣认真思索片刻后,摇头道:“皆不倾向,晚辈还是此前的态度,无论是杨大儒您的观念,还是法家学说,又或者是儒家,都是朝廷治理江山的准则、支柱、以及有效手段之一,但并不是唯一……杨大儒的观念,太理想化了。”

  这一次,赵俊臣却是说了实话。

  在赵俊臣看来,“法学”本身就是一门过于理想化的理念,若是真能完全实现,必然会是天下百姓的幸事。

  但实际情况则是,无论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完全遵从了法学观念。

  依然还是用后世的所谓“灯塔”美国为例,美国的总统州长们皆是拥有特赦权力,无论是犯下何般罪行,只要给足好处,就可以一言免罪,这究竟是法学还是法家?

  此前,杨洵认为应该制定相关法令限制统治者随意开战,美国也正是这样做的,所以总统并没有宣战权,这项权力乃是属于国会,但现实则是自从二战以后,美国的总统们总是可以绕开国会、几乎每年都在打战!这般情况,又究竟是法学还是法家?

  所以,现实就是,法学理论上很美好,但所有人其实都更重视法家,也更喜欢使用法家手段。

  当现实与理论发生冲突之际,不论别人如何作想,反正赵俊臣会选择相信现实!

  ……

  第二更!

  本章之中的问题,也是虫子一直想不明白的事情,欢迎大家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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