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章(67)旧相识(下)_陌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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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燕东数州县之蟊贼为大将军稍解烦愁。”这是郝老道事先请人写好托心腹捎给她的文章,就是为了当面呈献给商成,好博个一官半职。她本来是随身紧密携带,只是从敦安过来的一路上有好几道官府设下的哨卡,惟恐被人察觉搜出,才不得不在半路上熟记之后毁掉。她的长吟调堪称一绝,嗓音又好,此时匍匐在地把一篇文章娓娓念来,抑扬顿挫且略有金石之声,即便旁边没有脚鼓铜铗伴奏,也直如坊间歌肆里的唱书一般。

  商成一直等她唱歌似的把话说完,才问道:“文章不错。郝老道请人做这篇文章,花了不少钱吧?”他仰着脸嗤笑一声,又说,“他还想‘建功’,还想为我马前卒。就凭这几颗既不吃又不能喝的珠子?他想得倒是挺美啊。”

  赵九娘听他口气不善,却哪里敢说半句话,跪在地上只是连连叩首。

  商成耷拉着眼皮望她一眼,轻声说道:“你起来吧。这是在我家里,又不是官府问案,按律法你不用跪。”当然,就是在提督府里赵九娘也不用跪他。他虽然是提督,提辖燕山军政诸务督领军民一应事,可实际上管不了打官司和审案子,即便赵九娘有冤屈,状纸也递不到他面前。

  赵九娘犹豫了。她知道大赵律法里有这一条,寻常百姓不是打官司和审案子就不用下跪,可她眼下是重罪之人,又有求于商成,这和打官司又有什么区别?然而商成的话音虽然平淡,其中自有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迟疑了一下,也就站起来。

  商成上下打量了她一眼,问道:“你没看过提督府剿匪的文告?”

  赵九娘瑟缩着向后退了一步,讷讷地说:“……民女看过。”

  “记得文告上是怎么说的吧?”

  “……民女记得。”赵九娘艰难无比地回答说。敦安县衙贴出来的文告她假作好奇去看了两三回,文告上的话一字不漏她都能背下来,“……自文告发布之日起,及五月一日子时止,凡情势所迫不得已通匪资匪且能自行向官府请罪者,只罚钱粮;凡匪劣凶顽之徒,能于五月一日子时前向官府缴械投案者,依情节轻重,罚三月至三十六月苦役不等;……凡检举揭发匿案隐罪不报之事者,减罪;缚匪劣凶顽之徒投案者,减罪……”她也曾反复思忖想过向官府自首,服三年苦刑,然后做个好人,这总比如今这样随时提心吊胆地要好一一在街市上随便别人望自己一眼,自己就要疑心是不是被人看穿了行藏,这哪里是人过的日子啊!可是……可是官府能相信她这个青瓦寨的四当家手上干干净净没沾过血?文告里怎么说的?“凡嗜血好杀残忍之徒,不赦……”

  “记得就好。郝老道这种人,到现在还执迷不悟,痴心妄想什么‘想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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