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六十四章 严惩相关人员_大明王朝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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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处理此事。是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略微惩罚一下,还是打算严惩。

  圣旨明确要严惩,太子朱厚照就安排人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查处。

  涉及到的官吏,自然是以安陆州居多,湖广三司也有一些人牵扯其中,湖广其他各州府,乃至江南诸省各州府也都有官吏涉案。

  太子朱厚照依旧采用赎罪则例处理此事。

  对于太子惩处人员使用赎罪则例一事,京城那边的一些官员颇有微词。他们甚至向朝廷提出此事,认为太子这是在变相敛财,影响非常恶劣。

  弘治皇帝和几位大臣也对此事非常重视,专门安排人进行了一番调查。

  结果发现,太子依据赎罪则例收缴上来的钱财,都用到了明处。而且账目清晰,有据可查。

  使用上根本就是毫无问题。

  调查结果传回京师,朝廷特意在朝堂之上进行了公布,堵住了那些人的嘴。

  其实,这些人这么想也是正常的。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在大明是一个普遍现象。的确有官员利用赎罪则例谋取利益。

  因此,大家自然而然就认为太子也会这么做。

  当然了,上书的这些人当中,也有这样的人。

  其实,这就是典型的拿自己的思维思维别人。自己这么做,就认为别人也会这么做。

  朝廷上发生的这些事情,太子朱厚照自然也是知道的。他只是本着清者自清的原则,没有参与罢了。

  如果换做是一个暴脾气,那就直接回京,当面与这些人对质。没有证据,为什么要怀疑自己。这就是诬告。

  如果认定为诬告,那就是要治罪的。

  太子的身份十分特殊。竟然敢诬告太子,那罪过可就大了。

  太子朱厚照虽然没有这么做,倒是太子朱厚照身边的人建议太子上书朝廷,严惩这些人。

  如果太子不表明自己的态度的话,那么朝廷众人就会认为太子十分软弱。以后再发现一些莫须有的问题,还会继续上书的。

  如果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的话,那可是要出大问题的。

  并不是什么事情都能调查清楚,还太子清白。有些问题那是说不清的。极容易诱导大家,引起误会。

  这种为天下不乱的人,还有有一些的。太子朱厚照知道,即便是采取强硬态度,处理一部分人,朝廷当中依然会存在这样的人。

  只要大明存在,朝廷存在,就会有这样的人。

  无论采取什么措施,那也是无法彻底清除的。

  与其无法清除,那莫不如置之不理,任由他们表演。真要是惹急眼了,再处理也不迟。

  当时,太子朱厚照现在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实在是没有精力去处理这点小事。

  不过,太子朱厚照依旧继续使用赎罪则例来处理案件。京城发生的事情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这个做法。

  在太子朱厚照看来,赎罪则例其实也是调节富人与穷人收入的一个手段。

  通俗的讲,从这些犯了事的富人那里获得钱财,然后通过一些渠道输送到穷人那里。

  当然了,穷人也有犯罪的时候,只是他们都比较穷,根本拿不出来钱。只能是选择服刑。

  犯了罪的穷人,严格意义上讲,就不属于穷人的范畴了。

  太子朱厚照要救济、帮助的是奉公守法的穷人,而不是触犯大明律法的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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